在当前全社会致力于推进节能环保、实现“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实施绿色消费更具现实意义和紧迫性。为此,相关部委近日印发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早在2016年, 发改委等多部门就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本次“实施方案”无论从实施理念、目标定位,还是具体内容上可以说是“指导意见”的升级版。在绿色消费的目标上,无论是“实施方案”还是“指导意见”,均重点提及绿色产品。可以说,绿色产品是推进绿色消费实施的核心,应多方推进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普及。但是,当前我国绿色产品技术基础、经济激励以及责任约束机制等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需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完善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
基于绿色产品标准的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可以帮助消费者识别什么产品对环境更有益,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性消费,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也能使相关生产者受益,形成良性循环。
我国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尚不完善。我国主要有“能源效率标识” “环境标志” “节能节水产品”等认证认可。2014年才开启“绿色之星”产品的认证工作。目前我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涉及行业有限,比如在家电行业及一些日用化工品领域发展较好,但是在其他个人消费领域往往使用较少。一些快速发展并对环境影响日益显著的行业如快递、包装行业则尚未开展起来。这也是造成产品及快递过度包装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我国绿色产品认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标认证中心、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等多家认证机构共同执行,多头认证容易导致消费者无从选择或信任缺失。
绿色产品的认证、标识是吸引消费者选择的重要门面,在市场经济中推动消费者选择购买绿色产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应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的认证、标识体系,通过统一认证认可授权及加强监管,普及并推动设计全面详细的标识体系,为消费者实施绿色消费把好 道关。
提升绿色产品的经济激励
购买绿色产品根本上取决于消费者。只有消费者切实享受到购买绿色产品的效益和实惠,绿色产品才会不断被普及推广。目前,绿色产品发展还属起步阶段,需要多方支持。针对绿色产品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及价格引导等仍有待提升。
我国政府补贴主要是2009年以来实施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是针对高效节能产品消费领域规划的长期激励项目。主要通过间接补贴方式,提高节能产品推广效率,比如人们很容易享受到家电节能补贴。但其他产品补贴目前还比较少。笔者认为,今后需要拓宽绿色消费产品政府补贴的范围,并可采取多样化的补贴方式,比如消费积分、消费券或兑换绿色能量等方式,引导消费者选择购买绿色产品。
当前,通过税收优惠对生产者的绿色生产及消费者绿色消费行为的引导力度有限。实施消费税的产品范围较窄、部分税率设置较低,还需从扩大非绿色消费品的征税范围、提供差别化税率等方面提升绿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形成绿色产品生产与普及的良性循环。
价格引导方面,我国目前在节能节水领域实施较早,如阶梯水费、阶梯电价制度的推行。但是其他消费领域推行较少,如在商品过度包装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等领域则很少采取差别化的收费或价格体系,无法对这些消费行为进行有效经济制约。需设计科学合理的价格或收费体系,对居民消费加强精细化管理,从而遏制或减少浪费行为发生。
加强政府、生产者、消费者三方责任
在政府绿色采购方面,自2006年11月 公布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来,目前已经发布了二十多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对推动绿色消费市场有一定带动作用,但相比庞大的办公消费市场,范围仍然有限。 也鼓励企业开展绿色采购,但仅限于技术标准推动,尚未强制实施。因此,应在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的前提下,不断拓宽政府绿色产品采购范围,推动更多单位参与绿色采购。
长期以来,对生产者责任约束主要局限在生产领域和售后服务领域,比如购买产品遇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申请退换货等售后服务。但是,针对产品废弃后如何处置却很少有生产者进行负责,即使有些产品会承诺以旧换新等优惠,也是基于再次购买的前提条件下才能享受到。总体来说,受制于经济成本、技术水平等多方面制约,产品废弃后的回收或循环再利用并未在生产企业大范围普及。笔者认为,生产者作为绿色产品的设计、制造者,废弃产品的处理利用有技术便利和经济优势,应不断优化生产者对绿色产品的责任机制,更多地承担起产品消费后的处理处置义务。
此外,普通个人参与绿色消费当前主要还是基于自觉自愿,对消费者绿色产品消费的责任约束较弱,强制性约束主要集中于垃圾分类义务方面。调动消费者购买、使用绿色产品除了加强经济激励力度、提供售后及消费便利等消费体验外,还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消费者自觉承担绿色消费责任。
以绿色产品为核心推进实施绿色消费任重道远。“实施方案”能够切实解决当前问题,培育绿色理念,促进绿色消费,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