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查情况,有6家编制单位因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失信行为,14家编制单位因管理不完善需做进一步整改。现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一、信用平台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及时变更
(一)
部分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但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有关规定在信用平台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二)
部分编制单位在信用平台提交的相关情况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包括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导致无法与编制单位联系。
二、未建立和落实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
仍有部分编制单位存在未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在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审核阶段未形成完善的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主要存在未建立环评文件质量控制制度、环评文件审核制度、环评档案管理制度、环评编制人员培训制度、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奖惩制度等制度文件。
三、环评文件编制工作档案不完整、不合规
部分编制单位未建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完整档案。主要存在以下四类问题。
(一)环评文件档案中缺少项目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记录、环评批复文件等资料。
(二)环评文件档案仅存电子资料,未进行纸质资料存档。
(三)环评文件档案部分材料非原件,如环评委托合同。
(四)环评文件内部质量控制审核记录表无审核人签名、无审核时间、且存在多级审核由同一人签名等情形。
下一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动态监管,严惩环评弄虚作假,落实环评信用管理,对违法违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开展清理整顿。
一是加强督促整改,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编制单位严肃处理。对本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编制单位加强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失信记分和实施处理处罚。
二是不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控制度落实情况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检查。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正面宣传引导,涉嫌犯罪的,启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三是提升服务,帮扶小微企业做好环评工作。组织开展与环评文件编制工作档案、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管理方面相关的培训,指导编制单位做好环评文件编制工作档案和编制人员管理。